跨境头条
《制止商品来自虚伪或欺骗性标志马德里协定》(MadridAgreementfortheRepressionofFalseorDeceptiveIndicationsofSourc...
《制止商品来自虚伪或欺骗性标志马德里协定》(MadridAgreementfortheRepressionofFalseorDeceptiveIndicationsofSourceonGoods),简称《(产地标志)马德里协定》,是《巴黎公约》的专门协定之一。1891年4月14日在西班牙马德里签署,并差异于1911年6月2日在华盛顿、1925年11月6日在海牙、1934年6月2日在伦敦、1958年10月31日在里斯本修订,1967年7月14日在斯德哥尔摩签署附加议定书。协定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管理,并且向所有加入《巴黎公约》的国家开放。
协定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共6条,为本质性条款;第二部分共7条,为流程性条款。协定规定,缔约方对凡带有有关来自捏造或欺骗性标志的、直接或间接以本协定加入国之一或该国的一个地方为来自国或来自地的商品,应在进口时予以没收或禁止进口。缔约方还保证禁止把带有欺骗大众的宣传性产品来自标志应用在招牌、广告、发货单、葡萄酒目录、商业公函及文件等上面。扣押须应海关当局提议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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