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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以下简称“税协”)是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为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

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企业所得税红利解读

港勤集团港勤集团 2025年07月23日 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企业所得税

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以下简称“税协”)是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之间为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而签订的一项重要协议。该协定自2006年生效以来,对于促进两地经济合作、推动企业跨境投资具有重要意义。特别是对于在内地和香港均设有业务的企业来说,税协提供了明确的税收规则,有助于降低税务成本,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首先,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明确了“常设机构”的定义,这是判断企业是否需要在另一地缴税的关键标准。根据协定,如果一家企业在某一地设有固定营业场所,并且通过该场所进行全部或部分业务活动,那么该企业就被视为在该地有常设机构,从而可能需要在该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规定有助于防止企业利用避税天堂转移利润,同时也为企业在两地开展业务提供了清晰的法律框架。

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企业所得税红利解读

其次,协定规定了对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等跨境支付的税率。例如,内地企业向香港支付股息时,适用的预提税率通常为5%或10%,具体取决于是否有相关税收安排。同样,内地企业向香港支付利息或特许权使用费时,预提税率也通常较低,一般为5%或7%。这些低税率有助于减少企业跨境资金流动的税务负担,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协定还规定了对来自内地的收入,在香港应如何征税的问题。根据协定,内地企业在香港获得的收入,如果属于“来源于香港”的收入,应在香港缴纳企业所得税。但若该收入已经由内地征收过企业所得税,则可以通过协定中的“抵免法”来避免双重征税。这种机制不仅减轻了企业的税负,也有助于促进两地之间的资本流动和投资合作。

对于在内地和香港都有业务的企业而言,税协还提供了一些特殊的优惠条款。例如,协定中规定了“受益所有人”原则,即只有真正拥有收益的实体才能享受协定的优惠税率。这意味着企业必须证明其是实际受益人,而不是中间人或空壳公司。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滥用协定进行避税行为,同时也促使企业更加规范地管理其跨境业务。

另外,协定还涵盖了对劳务所得的处理。例如,如果一名内地居民在港工作,其在港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可以在一定条件下不被香港征税,或者仅按较低税率征税。这对于在两地间频繁出差的高管和专业人员来说,是一项重要的税务优惠。

与此同时,协定还规定了关于转让财产所得的税收处理。例如,内地企业转让在香港的财产所取得的收益,通常不在内地征税,而是在香港缴纳企业所得税。反之亦然。这种安排有助于企业在跨境资产交易中合理规划税务结构,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征税。

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税收规则和优惠政策,使得企业在两地经营时能够享受到更多的税收红利。无论是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还是劳务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协定都设定了合理的税率和征管方式,帮助企业降低税务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

然而,企业在享受税协带来的税收优惠时,也需注意合规性问题。例如,必须确保自身符合“常设机构”、“受益所有人”等条件,否则可能无法享受协定优惠。同时,企业还需关注两地税法的变化,及时调整自身的税务策略,以确保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最大化税收利益。

综上所述,内地与香港税收协定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税收指引,也为两地经济合作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对于在两地均有业务的企业而言,充分理解和运用税协的各项条款,将有助于优化税务结构,提升企业整体运营效率。未来,随着两地经贸关系的进一步深化,税协的作用也将愈加重要,成为企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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