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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头条

(1)贸易术语分为两类 贸易术语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实用于两类:实用于各种运输方法和水上运输方法...

贸易术语的分类和数量

(1)贸易术语分为两类

贸易术语的分类和数量

贸易术语由原来的EFCD四组分为实用于两类:实用于各种运输方法和水上运输方法

.实用于各种运输方法的七种术语:EXW、FCA、CPT、CIP、DAT、DAP、DDP。

.实用于水上运输方法的四种术语:FAS、FOB、CFR、CIF。

(2)贸易术语的数量由原来的13种修订为11种

《2010通则》删去了《2000通则》中的4个术语:DAF(DeliveredatFrontier)边疆交货、DES(DeliveredExShip)目标港船上交货、DEQ(DeliveredExQuay)目标港码头交货、DDU(DeliveredDutyUnpaid)未完税交货。新增了2个术语:DAT(deliveredatterminal)在指定目标地或目标港的集散站交货、DAP(deliveredatplace)在指定目标地交货。

即用DAP代替了DAF、DES和DDU三个术语,DAT代替了DEQ,且扩展至实用于各种运输方法。

(3)将以“船舷”为界改为以“装上船”为界

《2010通则》强调在FOB,CFR和CIF下买卖双方的风险以货物在装运港口被装上船时为界,删除了《2000通则》中以“船舷”为界的规定。

(4)《2010通则》实用于国内贸易和国际贸易

思考到对于一些大的区域贸易集团内部贸易的特征,《2010通则》实用于国内贸易合同和国际贸易合同。

(5)电子单据全面实用

一直以来,电子形式的单据通常只实用于发票。《2010通则》赋予电子通讯方法下的单据完整等同纸质单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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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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