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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号文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2014〕37号),该法规于...

37号文登记时点:企业注册、做账、审计、商标等业务领域的关键法规

港勤集团港勤集团 2023年10月20日 37号文登记时点

37号文是指《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通知》(国发〔2014〕37号),该法规于2014年6月1日正式实行,对企业信誉信息公示制度进行了全面规范和完美。其中,对于企业注册、做账、审计、商标等业务领域的时点要求也有明白规定。

37号文登记时点:企业注册、做账、审计、商标等业务领域的关键法规

一、企业注册

依据37号文规定,企业注册时,应该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向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登记信息。企业应该在取得营业执照后的20个工作日内,完成信息登记。

二、做账

企业做账时,应该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如果企业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报送财务会计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三、审计

企业进行审计时,应该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果企业在这个时间段内没有报送审计报告,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四、商标

企业申请商标时,应该在商标注册局核准商标注册申请后的30个工作日内,向全国企业信誉信息公示系统登记商标信息。如果企业没有按时登记商标信息,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总之,37号文对企业注册、做账、审计、商标等业务领域的时点要求进行了明白规定,企业应该严厉依照规定时间完成相关登记和报送工作,以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企业信誉度和经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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